2020年6月江西师范大学伍婕薇硕士学位论文《寻乌法院巡回审判研究》(指导教师曾绍东)摘要
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民流动,就业多元化和收入分化,传统封闭的乡村结构受到冲击,乡村社会呈现“半熟人社会”的特点,乡村社会仅靠内部力量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秩序,推动乡村法治化不可逆转。在此背景下,江西寻乌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,以能动司法为理念,以“联村共治、法润乡风”为主题的“寻乌经验”,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价值,巡回审判是其重要内容。文章以寻乌法院巡回审判为研究对象,对其制度设计、实践性做法和成效与价值进行梳理,剖析其实践细节和理论逻辑,从而为我国内陆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改革提供样板。
文章除对选题缘由、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进行概述的导论外,分为三章:
第一章:寻乌法院巡回审判的制度与实践。寻乌法院针对巡回审判,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,巡回审判全覆盖的制度设计也颇具特色。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归纳为: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;遵循当事人中心主义;与“地方性知识”相结合。
第二章:成效与价值。寻乌法院巡回审判在化解矛盾、送法下乡和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上成效明显。在微观上,快速高效地解决寻乌当地乡民之间的纠纷,保持乡村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了乡村社会和谐善治的目标。在宏观上,寻乌法院巡回审判可作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的样板,为广大内陆欠发达地区提供借鉴。
第三章:对寻乌法院巡回审判的思考。本部分从司法的张力与程序正义两个角度,分析寻乌法院巡回审判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地方,从中归纳出巡回审判的实施必须要把握其司法张力与限界的平衡,处理好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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