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江油撤县设市(县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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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2月24日:

1988224日国务院批准江油撤县设市(县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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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油境内主要境域,历史上设置政区较长时期而较为稳定的,为江油、彰明两县。

彰明县初名汉昌,晋武帝泰始年间(公元265274年)自白沙戍(今湖南湘阴县西北)侨置于今江油市青莲镇。西魏废帝二年(公元552年)改为昌隆县,迁县治于今彰明镇。唐玄宗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避讳改为昌明,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公元923年)改为彰明。其后经宋、元、明、清,虽屡有兴废变革,“彰明”县名一直沿用到1958年与江油县合并为止。

江油县政区最早始于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(公元504年)设置的江油郡、县,“江油”郡、县名沿袭蜀汉政权于东汉建安二十四年(公元219年)设置的“江由戍”,原址在今平武县南坝镇,南宋理宗宝祐六年(公元1258年),江油县治由平武南坝迁于今江油市大康镇旧县坝(雍村),元顺帝至正二十三年(公元1363年)复设置江油县于今武都镇。据《蜀中名胜记》载:“是以江水所由之意”,“由”通“油”,故名。其后历经明、清两代,虽亦有兴废变革,江油县的设置一直延续了下来。

1958年江油、彰明两县合并为江彰县,全县分设为9个区、40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、361个管理区、1588个生产小队。

1959年复改江油县。

1988224日,经国务院批准,江油撤县设江油市(县级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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