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8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德阳市

1983年8月18日 暂无评论
1983年8月18日:

19838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德阳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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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阳,古为百濮之地。周慎靓王五年(前316年),即秦惠文王更元九年,秦灭巴蜀二国建巴蜀二郡,今德阳地区属蜀郡。郡下设县,县下有乡亭。

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年),始析雒县、绵竹县部分地区置德阳县(今德阳市旌阳区),属益州。

武则天垂拱二年(686年),于雒县(今广汉市)置汉州,领5县,德阳县隶属于剑南道汉州管辖。

唐玄宗天宝元年(742年),改汉州为德阳郡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年),复改德阳郡为汉州。

北宋太祖乾德三年(965年),于雒县置汉州,领4县(含德阳县),隶属西川路。仁宗嘉佑四年(1059年),改西川路为成都府路。南宋时,汉州仍置,领县与北宋时相同。

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年),复置汉州,德阳县属之。

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年),汉州仍领三县(含德阳县),属成都府。洪武十年(1377年),省德阳县入汉州,十三年(1380年)复置。

清初,仍如明制。顺治十六年(1659年),罗江县并入德阳县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,降汉州为散州(单州),不再辖县,德阳县隶属成都府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德阳县改属绵州直隶州。嘉庆七年(1802年),析出罗江县。

1952年,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,撤销川东、川南、川西、川北行署区,德阳县属绵阳专区。

1959年,撤销罗江县,其绝大部分乡镇并入德阳县,其余并入绵阳县、安县。

1983217日,德阳县、二重厂、东方电机厂、东方电工机械厂、第一机电安装公司、德阳耐火材料厂、四川玻璃纤维厂、四川树脂厂、第二物探大队、四川德阳九五厂、绵阳地区旌阳磷肥厂、四川建筑工程机械厂、四川省建设厅德阳水泥制品厂13个单位关于德阳地区体制改革建议联系会召开,会议一致通过给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的《关于德阳地区体制改革的报告》。

1983310日,为了改变德阳地区的体制,建立隶属于四川省的德阳市,德阳县多部门联合行文,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呈报了《关于再次请求建设德阳市的补充报告》。

198341日,四川省委、省政府同意德阳县关于筹建地级德阳市的申请报告,通知广汉、什邡、绵竹三县参加德阳建市筹备组。48日,德阳建市筹备组成立。412日,正式开始德阳建市的各项筹备工作。6月初,又增加中江县为筹备组成员单位。614日,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。

1983818日,国务院函安(1983156号文批复:“同意设立德阳市。德阳市驻德阳城关,辖城区街道办事处、汉旺镇和旌阳、城区、八角三个公社。将绵阳地区的德阳、中江、绵竹三县和成都市的广汉、什邡2县划归德阳市管辖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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