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0年9月30日萍乡撤县设市由宜春专区代管

1960年9月30日 暂无评论
1960年9月30日:

1960930日萍乡撤县设市由宜春专区代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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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就有三苗族在萍乡生产劳动和繁衍生息。

西周时,萍乡属扬州,春秋属吴国,战国为楚地。

汉时属豫章郡宜春县地。

三国吴帝孙皓于宝鼎二年(267年)设立萍乡县,县治设芦溪古岗。

唐武德二年(619年),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至萍乡凤凰池(今市治所)。唐代属江南西道袁州。元元贞元年(1295年)萍乡由县升格为州。
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由州改为县。明清均属江西省袁州府。

民国3年(1914年)属庐陵道。民国15年直隶于省。民国20年,属第八行政区。民国24年属第二行政区。

建国后属南昌专区,19591月,南昌专区改名为宜春专区,萍乡属宜春专区。

1960930日,萍乡撤县设市,由宜春专区代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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